食品保質期的定義及食品保質期是如何確定出來的?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相關標準的規定,食品保質期是指食品在標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食品保質期由廠家自定,但其確定取決于食品種類、配方以及生產工藝等因素,技術優秀、生產規范的廠家可以實現更長的保質期。
保質期由廠家根據生產的食品特性、加速實驗或測試結果進行確定,相當于企業針對產品對消費者給出的承諾——在此期限內,食品的風味、口感、安全性各方面都有保證,可以放心食用。 保質期由兩個元素構成,一為貯存條件,二為期限,二者緊密相關,不可分割。貯存條件必須在食品標簽中標注,通常包括:常溫、避光保存、冷藏保存、冷凍保存等。如果產品存放條件不符合規定,食品的保質期很可能會縮短,甚至喪失安全性保障。
監管部門設定同樣的保質期對于控制食品質量并不合理,因為在國家許可的保質期內,質量控制不好的食品同樣可能變質。
為了確定食品的保質期,需要進行微生物試驗、理化試驗及感官檢查等客觀的質量變化分析,并通過“穩定性試驗”進行驗證。
此外,廠家還需要根據貨架實際抽樣的結果以及顧客投訴等信息驗證保質期的有效性。需要注意的是,食品的儲存環境也會影響其保質期。如果存放條件不符合規定,則食品的保質期可能會縮短,甚至失去安全性保障。因此,包裝上表明的保質期是一定條件下的保存期限,如果沒有按照規定方式保存,食品的保質期也是無法保證的。
總而言之,大多數食品的保質期是通過企業自行做保質期實驗后確定,但部分產品有國家規定確定,如酒類、飲料類、罐頭類、食糖類等。無論是哪種食品,如果超過保質期的時間最好不要食用,以免對身體造成影響。因此,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應仔細閱讀包裝上的保質期等信息,并按照規定的方式進行儲存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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